857
文章数
不亏!为逃避执行打“假官司”,获刑又受罚!
2021年03月01日
20675
阅读提示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虚假诉讼罪对被告人王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王某为索要被河南某车辆有限公司扣留的部分焦作某食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在无真实交易情形下,伪造了焦作某食品有限公司与某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二手设备买卖协议、收据、明细表,并以伪造的证据向武陟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判令某车辆有限公司返还扣押的机器设备,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案件。既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构成了虚假诉讼罪,应当数罪并罚。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大河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大河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
精彩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