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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猫”落网
春节期间
家庭团聚、亲友聚会较多
高兴之余难免会
举杯开怀,把酒言欢
但需要牢记的是
为了自己和家人
酒后千万别碰方向盘
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我家住得很近,油门一踩就到了,保证安全。
对这些抱着侥幸心理,
害人害己、不负责任的驾驶员,
蜀黍绝不手软!
因为!
酒驾太危险!
酒驾太危险!
酒驾太危险!
查酒驾,抓"醉猫"
PART
01
2021年2月12日(大年初一)晚上21时08分,驾驶员李某波驾驶车辆行驶至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洛龙交巡大队民警拦停,随后接受了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含量检测仪显示,李某波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23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据驾驶员李某波本人交待,当晚他与妻子和两个孩子一起吃饭,其间独饮了一瓶啤酒。饭后,尽管妻子持有驾照,但他仍抱着侥幸心理决定自己驾车,不料没开多远就.....目前,民警已对李某波采取了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且暂扣半年,并处1000元的处罚。
PART
02
2021年2月13日21时00分许,孙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Q27***的白色荣威牌小型汽车,行驶至S329省道173公里南500米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59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临颍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PART
03
2021年2月13日21时23分许,贾某涛驾驶豫D0***8小型汽车,行驶至平顶山市十一矿路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66mg/100ml ,达到酒驾标准,其行为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PART
04
2021年2月14日15时30分许,赵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VGH***的黑色奔驰牌小型轿车,行驶至辛孟路南500米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61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PART
05
2021年2月14日20时30分许,史某磊饮酒后驾驶豫DG***J小型汽车在让河一中附近路段倒车时,被鲁山县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13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执勤交警依法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对其进行抽血备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PART
06
2月14日晚,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源汇大队民警查获一辆红色轿车,经现场呼吸酒精仪测试检测:驾驶人袁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后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袁某今年21岁,并未取得驾驶证,而且车辆也是借朋友的,袁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和饮酒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PART
07
2021年2月17日22时许,李某昌饮酒后驾驶豫DF***H小型汽车,行至平顶山市姚孟村姚孟路时,因行车轨迹异常,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7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如果真的想
开车不让蜀黍测出酒驾
只有一个办法
那就是
↓↓↓
安全面前无侥幸
希望每个驾驶人都能自信的说出:
“我喝酒,但绝不酒驾”!
来源:河南交警、畅通平顶山、漯河交警、蜀黍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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